女導遊則一定會有幾日著韓服接待,呈現傳統之美。
強烈譴責緬甸當局拘留政治領袖、意見領袖、記者與公務員,同時也譴責軍方對電信系統的阻礙,與限制緬甸公民的基本權利。Photo Credit:Reuters/達志影像 2月15日在緬甸仰光的抗議活動,民眾高舉寫著「請拯救我們的領袖、未來的希望」旗幟,要求釋放翁山蘇姬。
1988年帶領「8888民主運動」的領袖U Min Ko Naing與其他六名民主人士,13日被以煽動叛亂罪名逮捕。Photo Credit:AP/達志影像 在2月16日抗議軍事政變的場合,一名坐在輪椅上的男子舉三指致敬。光 2021年公民不合作運動主要有四個族群:1.1988年代的民主人士與意見領袖。聲明以「The world is watching」結尾。Photo Credit:AP/達志影像 本週二(16日),示威者躺在街上,以矇上雙眼的方式抗議軍事政變。
有誰不害怕?但永遠都會有人站出來。嚐過自由的空氣,就再也回不去了。目前我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是較接近網路誘拐法律的條文,該條文的原身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當初的立法原意,旨在懲罰利用媒體廣告等渠道傳布使兒童遭受性剝削或甚至是成人間性交易的資訊,因此條文內容明顯與網路誘拐行為模式有出入、無法制裁腐化兒童的行為,更不用說實務上將該條文適用於網路誘拐案件仍未有所聞。
[7] 台灣現況呢? 我國目前仍未有適切的法律來遏止網路誘拐行為,都是在傷害已經發生後,執法人員才得以介入處理。為避免兒少遭受更嚴厲的傷害,我國應當制定完善的預防網路誘拐法律,授權執法人員於誘拐事件發生當下即時介入,才能有效保護兒少免於性剝削。促成澳洲政府開始設計詳密預防網路誘拐法律是源於2002年美國前海軍誘拐英國12歲女童的案子[5],加害人透過線上遊戲認識當時年僅11歲的被害人,並與女童見面發生性關係。文:簡郁諠(台灣展翅協會政策研究專員) 近年來,越來越多對兒童的性暴力透過網路科技發生,其中網路誘拐已成為全球兒童保護的重點議題。
[6]澳洲政府遂於2004年於《1995年聯邦刑法典》新增多項相關法規,包括將「使用通訊服務誘拐16歲以下之人」、「使用通訊服務傳送不雅訊息給16歲以下之人」等行為入法。另一起案件中,一名研究生更誘騙82名女童拍攝私密照以及猥褻少女。
誘拐涉及心理操縱,手段通常是細微的、預謀的,兒童身心發展尚未成熟更易落入圈套,且加害人往往透過建立關係使兒童配合保密,進而逃避調查及法律責任。然而事後的救援已無法彌補兒少遭受的身心創傷,更令人遺憾的是,若有完善的法規,這些傷害是可以避免的。誘拐的模式則可能是透過現實生活中的相處發生,又或是透過網路上的互動而發展(即網路誘拐),近年來透過網路作為性剝削手段的案件已為大宗。更重要的是,以性剝削為目的而使兒童暴露於性製品或性對話[2],不僅是網路誘拐的開端,這類腐化兒童[3]的行為也會造成兒童的心理傷害,因此多國法律已將腐化兒童的行為入罪
為了更容易達成性剝削目的,誘拐者往往會依據不同兒少的喜好、背景而採取不同的誘拐手段,因此誘拐案件不限於上述情境,兒少相對的也處於更高的風險中。為避免兒少遭受更嚴厲的傷害,我國應當制定完善的預防網路誘拐法律,授權執法人員於誘拐事件發生當下即時介入,才能有效保護兒少免於性剝削。另一起案件中,一名研究生更誘騙82名女童拍攝私密照以及猥褻少女。[6]澳洲政府遂於2004年於《1995年聯邦刑法典》新增多項相關法規,包括將「使用通訊服務誘拐16歲以下之人」、「使用通訊服務傳送不雅訊息給16歲以下之人」等行為入法。
英國政府於2003年發出全球通緝,加害人落網後分別遭英國及美國政府判刑。英國2004年時也於《2003年性犯罪法案》新增法條規範網路誘拐,不過條文規定相對保守,當時的法條僅將「性誘拐等行為後與兒少見面」入罪。
誘拐涉及心理操縱,手段通常是細微的、預謀的,兒童身心發展尚未成熟更易落入圈套,且加害人往往透過建立關係使兒童配合保密,進而逃避調查及法律責任。為什麼要立法遏止網路誘拐? 誘拐過程中,常涉及傳送兒童性剝削影像、成人色情影像、或誘拐者自己的不雅照給兒童、與兒童進行露骨的對話等,目的在於降低兒童對性的敏感度、誤導兒童與成人進行性接觸是正常的,以卸下兒童的警戒心[1]。
然而該法通過後仍無法有效避免兒少遭受性剝削的憾事,主要原因可歸咎於該法未將「訊息交流」視為誘拐手段,僅在加害人已計畫與兒少見面才能將其繩之以法,這往往錯過救援兒少的最佳時機,無法實現當初立法的原意。文:簡郁諠(台灣展翅協會政策研究專員) 近年來,越來越多對兒童的性暴力透過網路科技發生,其中網路誘拐已成為全球兒童保護的重點議題。然而事後的救援已無法彌補兒少遭受的身心創傷,更令人遺憾的是,若有完善的法規,這些傷害是可以避免的。常見的網路誘拐手段包括:假意與兒少建立情侶關係、假扮成同性別的同齡朋友、或是透過線上遊戲與孩子建立關係獲取信任,以誘騙兒少傳送私密影像,誘拐者常在得手後便以此勒索孩子提供更多露骨影像或是逼迫發生性關係。台灣幾件引起較大關注的案件包括:台中一名誘拐者假借贈送演唱會門票、進入明星後援會、尋求戀愛關係、提供打工機會等手段,誘騙至少48名兒少傳送私密影像。誘拐目的可能是為了與兒少見面以進行接觸式性剝削。
不得忽略的是,網路誘拐常與兒童性剝削影像、性侵、綁架等嚴重的犯罪行為密切相關[4], 因此須有明確的法律制裁網路誘拐行為才能加強揭露,以有效保護兒少的安全。或是無意與兒少見面,透過網路與兒少進行性談話、騙取兒少私密影像來獲得性滿足,或販賣、交換這些影像等非接觸式性剝削,最終目的都在於與兒少發生性相關行為。
促成澳洲政府開始設計詳密預防網路誘拐法律是源於2002年美國前海軍誘拐英國12歲女童的案子[5],加害人透過線上遊戲認識當時年僅11歲的被害人,並與女童見面發生性關係。誘拐的模式則可能是透過現實生活中的相處發生,又或是透過網路上的互動而發展(即網路誘拐),近年來透過網路作為性剝削手段的案件已為大宗。
[7] 台灣現況呢? 我國目前仍未有適切的法律來遏止網路誘拐行為,都是在傷害已經發生後,執法人員才得以介入處理。更重要的是,以性剝削為目的而使兒童暴露於性製品或性對話[2],不僅是網路誘拐的開端,這類腐化兒童[3]的行為也會造成兒童的心理傷害,因此多國法律已將腐化兒童的行為入罪。
英國政府最終於2017年修訂新法,將與兒少進行性對話(且意圖從中獲得性滿足)的行為定罪。目前我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是較接近網路誘拐法律的條文,該條文的原身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當初的立法原意,旨在懲罰利用媒體廣告等渠道傳布使兒童遭受性剝削或甚至是成人間性交易的資訊,因此條文內容明顯與網路誘拐行為模式有出入、無法制裁腐化兒童的行為,更不用說實務上將該條文適用於網路誘拐案件仍未有所聞(《喋血青春》預告片) 1999年朗斯導演拍攝改編自泰國流傳百年的愛情恐怖故事《鬼妻》 (Nang Nak,又名「幽魂娜娜」),利用泰人共同信仰的鬼魂題材,深入探討及反映社會底層人物的無奈生活,因此能夠獲得泰人共鳴,創造近1.5億泰銖的票房新紀錄,同時也獲得當年亞太電影節的「最佳導演」、「最佳藝術指導」及「最佳音效」等三項大獎,可謂兼具「票房」與「口碑」以及「商業」與「藝術」的當代泰國電影上乘之作。瓦西導演除為《喋血青春》與《鬼妻》兩部電影編寫劇本之外,本身亦極擅長用明快的影像節奏、繽紛的視覺特效與自由的奇幻敘事等拍攝手法,大膽將鏡頭影像與波普(Pop)色彩相糅合,運用近乎「荒誕」與「超現實」的創作風格,刻劃出以「現實」為基調的通俗類型故事,試圖藉著峰迴路轉的劇情發展,輾轉對當代泰國社會提出批判性觀察。
1997年間,朗斯‧尼美畢達和彭力·雲旦拿域安兩位導演,分別創作出「叫好叫座」的電影作品《喋血青春》(Dang Bireleys and Young Gangsters)與《異夢卡拉OK》 (Fun Bar Karaoke),前者是以現代手法展現泰國城市生活面向,呈現極富本土風情的喜劇元素和獨特鮮明的影像風格,創下泰國電影市場令人驚豔的7,500萬泰銖票房紀錄,並獲得當年(1997)布魯塞爾國際電影節的「最佳影片獎」。Photo Credit: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泰國目前最老的一間電影院:Scala 電影院,被認為是「泰國電影院之王」 新浪潮起(1997-2000) 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泰國電影工業逐步走向下坡之際,其實是有一批企圖改變頹勢的電影創作者,在故事題材或拍攝手法上,嘗試提出新穎的想法與做法,不過礙於當時製片商及投資者對於電影觀念的保守老舊態度,不願冒險採納新觀念與新方式,於是本土國產電影掉入了「質差量減」的惡性循環,但也迫使國產電影的生存發展,必須務實面對檢討與抉擇路線。
本文為系列文章,上篇請見:泰國電影「新浪潮」(上):從王公貴族獨有的奢華「玩具」,到拍出在地議題引國際重視 蕭條年代(1992-1996) 泰國電影工業在80年代期間,年產量維持在100多部左右,當時泰民進戲院看電影成為普遍流行的娛樂模式,然而隨著國內經濟發展的務實需要,對外貿易的交流強度也漸趨增強,政府原本為提升本土電影發展所實施的關稅保護政策,抵擋不住因國際貿易而來的強大壓力,1992年泰國被迫調降電影膠卷進口關稅(自每公尺30泰銖降低為10泰銖),於是大量好萊塢等外國電影再次蜂擁而入,造成90年代後期的泰國電影不敵外國電影的競爭,國產電影年產量便從「黃金時期」的100多部,驟跌至10部左右。後者《異夢卡拉OK》則在「邪典」(Cult)意味濃重的黑幫類敍事題材中,以浮現夢幻的拍攝技法來呈現所謂的「法式浪漫」,這部犯罪喜劇也入選了當年柏林國際影展的「論壇單元」(Berlinale Forum),成為泰國電影自《蝶與花》後,相隔10餘年再度被國際影展肯定的佳作。
泰國本土電影的作品數量雖在90年代大幅萎縮,但故事題材卻呈現相對多元的發展趨勢,跳脫以往慣有的「商業娛樂VS社會批判」二元格局,出現更多描述新型態家庭關係、教育問題、青少年議題、性別與同性戀族群等多元內容,為開創具有獨特辨識性的泰式類型片:泰拳動作片、驚悚恐怖片、愛情喜劇片、浪漫青春片及LGBT主題片等奠定基礎。泰國國片市場面臨萎縮及投資有限的情況下,反而促使電影製片商思考「量少質精」的創作路線,一批從國外汲取經驗的電影創作者或從廣告界湧入的電影新人類,嘗試在題材、攝影與美學等各方面,改變傳統俊男美女式的偶像片拍法,轉從認識與瞭解泰國本土文化做起,經由勾勒真實的日常生活面貌,呈現當代小人物遭遇的複雜問題,藉以挖掘現實社會的真實性與藝術性。
90年代末期,新興媒體的技術革新與家庭錄影帶(videotape)的流行,改變了泰國民眾觀影收視的媒介平台與休閒方式,「電視電影」(Television Film)與「電視影集」(TV series)的大量出現,共同與好萊塢、香港等外國電影,分食了泰國電影市場的「大餅」,並隨國內政治環境漸趨民主化,7、80年代有關社會議題的電影題材已漸失觀眾共鳴,輔以電影技術與影片品質未能相對提升,種種因素均導致泰國本土電影逐漸流失原有觀眾和票房收入Photo Credit: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泰國目前最老的一間電影院:Scala 電影院,被認為是「泰國電影院之王」 新浪潮起(1997-2000) 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泰國電影工業逐步走向下坡之際,其實是有一批企圖改變頹勢的電影創作者,在故事題材或拍攝手法上,嘗試提出新穎的想法與做法,不過礙於當時製片商及投資者對於電影觀念的保守老舊態度,不願冒險採納新觀念與新方式,於是本土國產電影掉入了「質差量減」的惡性循環,但也迫使國產電影的生存發展,必須務實面對檢討與抉擇路線。泰國本土電影的作品數量雖在90年代大幅萎縮,但故事題材卻呈現相對多元的發展趨勢,跳脫以往慣有的「商業娛樂VS社會批判」二元格局,出現更多描述新型態家庭關係、教育問題、青少年議題、性別與同性戀族群等多元內容,為開創具有獨特辨識性的泰式類型片:泰拳動作片、驚悚恐怖片、愛情喜劇片、浪漫青春片及LGBT主題片等奠定基礎。(《喋血青春》預告片) 1999年朗斯導演拍攝改編自泰國流傳百年的愛情恐怖故事《鬼妻》 (Nang Nak,又名「幽魂娜娜」),利用泰人共同信仰的鬼魂題材,深入探討及反映社會底層人物的無奈生活,因此能夠獲得泰人共鳴,創造近1.5億泰銖的票房新紀錄,同時也獲得當年亞太電影節的「最佳導演」、「最佳藝術指導」及「最佳音效」等三項大獎,可謂兼具「票房」與「口碑」以及「商業」與「藝術」的當代泰國電影上乘之作。
泰國國片市場面臨萎縮及投資有限的情況下,反而促使電影製片商思考「量少質精」的創作路線,一批從國外汲取經驗的電影創作者或從廣告界湧入的電影新人類,嘗試在題材、攝影與美學等各方面,改變傳統俊男美女式的偶像片拍法,轉從認識與瞭解泰國本土文化做起,經由勾勒真實的日常生活面貌,呈現當代小人物遭遇的複雜問題,藉以挖掘現實社會的真實性與藝術性。瓦西導演除為《喋血青春》與《鬼妻》兩部電影編寫劇本之外,本身亦極擅長用明快的影像節奏、繽紛的視覺特效與自由的奇幻敘事等拍攝手法,大膽將鏡頭影像與波普(Pop)色彩相糅合,運用近乎「荒誕」與「超現實」的創作風格,刻劃出以「現實」為基調的通俗類型故事,試圖藉著峰迴路轉的劇情發展,輾轉對當代泰國社會提出批判性觀察。
本文為系列文章,上篇請見:泰國電影「新浪潮」(上):從王公貴族獨有的奢華「玩具」,到拍出在地議題引國際重視 蕭條年代(1992-1996) 泰國電影工業在80年代期間,年產量維持在100多部左右,當時泰民進戲院看電影成為普遍流行的娛樂模式,然而隨著國內經濟發展的務實需要,對外貿易的交流強度也漸趨增強,政府原本為提升本土電影發展所實施的關稅保護政策,抵擋不住因國際貿易而來的強大壓力,1992年泰國被迫調降電影膠卷進口關稅(自每公尺30泰銖降低為10泰銖),於是大量好萊塢等外國電影再次蜂擁而入,造成90年代後期的泰國電影不敵外國電影的競爭,國產電影年產量便從「黃金時期」的100多部,驟跌至10部左右。1997年間,朗斯‧尼美畢達和彭力·雲旦拿域安兩位導演,分別創作出「叫好叫座」的電影作品《喋血青春》(Dang Bireleys and Young Gangsters)與《異夢卡拉OK》 (Fun Bar Karaoke),前者是以現代手法展現泰國城市生活面向,呈現極富本土風情的喜劇元素和獨特鮮明的影像風格,創下泰國電影市場令人驚豔的7,500萬泰銖票房紀錄,並獲得當年(1997)布魯塞爾國際電影節的「最佳影片獎」。
後者《異夢卡拉OK》則在「邪典」(Cult)意味濃重的黑幫類敍事題材中,以浮現夢幻的拍攝技法來呈現所謂的「法式浪漫」,這部犯罪喜劇也入選了當年柏林國際影展的「論壇單元」(Berlinale Forum),成為泰國電影自《蝶與花》後,相隔10餘年再度被國際影展肯定的佳作。90年代末期,新興媒體的技術革新與家庭錄影帶(videotape)的流行,改變了泰國民眾觀影收視的媒介平台與休閒方式,「電視電影」(Television Film)與「電視影集」(TV series)的大量出現,共同與好萊塢、香港等外國電影,分食了泰國電影市場的「大餅」,並隨國內政治環境漸趨民主化,7、80年代有關社會議題的電影題材已漸失觀眾共鳴,輔以電影技術與影片品質未能相對提升,種種因素均導致泰國本土電影逐漸流失原有觀眾和票房收入